《广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 2022-05-17 二维码分享
  2022年5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开《广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下称《方案》)全文,要求: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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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表现在:①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②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20%;③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④村庄绿化覆盖率超过40%,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基本完善,农民环境保护意识和卫生健康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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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方案》提出一系列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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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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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农村厕所愿改尽改、能改尽改,新建农房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覆盖。在行政村所在自然村或集中连片300户以上的自然村、易地搬迁安置点和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以及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村庄等,开展乡村公厕、中小学校公厕、乡村旅游景区公厕等改造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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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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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整县整乡连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城镇或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创建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流域、示范带。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创新技术试点,总结推广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典型经验,逐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技术体系、建设和运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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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到2025年,全区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其中列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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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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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监管和运营维护体系,保持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行政村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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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开展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2023—2025年,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范围,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转运率、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全区实行分类处理的行政村达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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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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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全面清理私搭乱盖、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大力实施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改善乡村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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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地制宜采取微田园、微菜园、微果园、微茶园、微花园,以及绿廊、种植攀墙藤蔓植物、屋顶绿化等方式加强乡村绿化,在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推进村庄绿化,打造一批绿色乡村。(全文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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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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